南方日報訊 (記者/盧軼)國家審計署將在全國開展2008年至2013年土地出讓金收支、土地征收、儲備、供應、整治、耕地保護及土地執法等情況的審計。對此,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做好迎接國家審計署土地出讓金和耕地保護審計準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特別是作為土地出讓主體、耕地保護責任人和這次審計直接對象的市縣政府,要從制度健全、管理規範、工作績效、問題整改等方面開展自查自糾。
  根據通知,本次針對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審計是按照國家審計署2014年審計項目計劃安排的,審計時間為今年8月—10月。據知情人士透露,國家審計署近日已從全國各省、市、區審計部門抽調人選赴沈陽進行試審。預計8月中旬將召開視頻會議,對全國審計人員進行培訓,然後正式啟動審計工作。
  根據通知,自查自糾的重點包括九個方面:
  一、涉及土地出讓收支、耕地保護等方面的文件、會議紀要以及決定事項是否符合國家和省的政策法規。
  二、土地出讓收入是否全額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是否違規設置過渡賬戶,是否存在違規減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是否違反專款專用規定。
  三、是否存在交通水利用地規模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特別是風景名勝設施用地規模)用於城鄉建設用地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審批用地情況,是否違規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抵押登記,是否違規審批土地置換和改變土地用途。
  四、是否未批先用或未批先徵、違規徵占農村集體土地,是否存在未按規定落實徵地補償安置、留用地安置和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情況。
  五、是否存在違規出讓土地、長期閑置用地、多頭收儲土地、規避招拍掛程序出讓土地、違反規定低價出讓土地以及劃撥土地程序和手續不完備、違規改變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別墅和高爾夫項目用地等情況。
  六、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調整劃定基本農田情況,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撥付使用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資金情況,補充耕地是否存在占優補劣情況,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開發補充耕地省級補助資金、耕地開墾費、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和耕地儲備指標轉讓收入是否按規定專款專用。
  七、是否存在不按國家和省批准的範圍推進改革試點工作情況。重點清查節約集約示範省建設、“三舊”改造、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低丘緩坡荒灘開發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徵地制度改革等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
  八、近年來尤其是2008年以來,國家審計機關和國家土地督察機關開展各項審計和土地督察發現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情況。
  九、是否存在違規設立產業園區、違規以地抵押融資問題,有關部門批准立項、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占用林地審核以及項目施工許可等方面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程序等問題。
  通知要求,對於自查發現的各類突出問題,特別是近年來國家審計機關和國家土地督察機關在開展各類專項審計和土地督察發現的問題,務必重點督查、認真整改,該立案查處的要立即立案查處,該完善管理制度的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各地各有關單位的整改工作要於7月15日前完成。  (原標題:我省將自查自糾土地出讓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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